如何理解李长之所说的“批评家精神”
发布时间:2025-06-27 11:23 浏览量:1
作者:刘义甫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批评史上,李长之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他的批评实践和批评精神对于培养新时代的文艺批评家、推进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有着丰富的启示。
文艺批评家需要有学识上的博与通。李长之说:“伟大的批评家的精神,在不盲从。他何以不盲从?这是学识帮助他。”他所说的学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知识,一是专门知识,一是辅助知识”。其中,基本知识包括语言学、文艺史学等方面的知识。专门知识则以文艺美学或诗学为主。生物学、心理学、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学等则构成辅助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他强调:批评家的“基本知识越巩固越好,他的专门知识越深入越好,他的辅助知识越广博越好。三者缺一不可,有一方面不充分不可”。如此看来,要写出好的评论文章,首先应具备这种跨学科的、广博的学识。
而且,这种广博的学识并非杂乱的,而是围绕文学批评关涉的问题而内在贯通起来的。他认为,文学批评的问题不过四项:一是看一个作品说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哲学的问题,因而要牵涉哲学的智慧和哲学的运思训练。二是看一个作家表现成功没有。这是一个美学和语言学的问题,但“这一方面的批评,必须以第一方面的问题为基础”。三是看一个作者该不该那样说。这是涉及创作伦理的问题。四是看一个作者为什么表现这样而不表现那样。这是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的问题。如上可见,李长之正是紧扣批评对象而将各种学识贯通起来。
纵观李长之的批评文字,他正是基于学识的博与通来彰显其批评精神的。一方面,他对中西方文学与文化都很熟悉,且留下了大量研究成果。关于中国文学与文化,他不仅有对孔子、屈原、司马迁、陶渊明、李白、韩愈、鲁迅等经典作家的个案式研究,也有像《中国文学史略稿》《中国画论体系及其批评》等这种整体式考察的论著。对于西方文学与文化,他极为关注并译介德、英、法、美的人文学术,对康德、歌德、席勒、陀思妥夫斯基等人作过专门研究,且写下了《北欧文学》《西洋哲学》《波兰兴亡鉴》等鸿篇巨著。另一方面,他并不是在专门学问领域“划疆而治”,而是注重融会贯通,将文学和文化汇通,在文化的整体视野中把握与研究文学。故他说:“专就文学而了解文学是不能了解文学,必须了解比文学的范围更广大的一民族之一般的艺术特色,以及其精神上的根本基调,还有人类的最共同最内在的心理活动与要求,才能对一民族的文学有所把握。”
而反观当下的批评界,我们的批评家们要么拘囿于狭隘的专业领域之内,要么鼓吹“不及物”的跨学科研究,这都不利于文艺评论的开展。而李长之的经验告诉我们,批评家只有做到学识的博与通,才有利于推动文艺评论的顺利展开,推动批评精神的形成。
文艺批评家在批评实践中要有“情感的会心”。除了学识的博与通,李长之尤为关注批评家的艺术天才。当然,他认为批评家的天才不同于创作家的天才。创作家的天才是“能把自己的印象抓住,又能表现出来”,而批评家的天才则是“把他的了解抓住,又能表现出来”。这种天才,李长之称之为“情感的会心”。批评家在批评时有一种特别锐利、灵敏的才能,“他能马上看出一个作家所特有的作风的所在”,“他之得之,与其说是一种理智的领悟,毋宁说是一种情感的会心,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批评方法又有了艺术性”。这意在说明,“情感的会心”是建立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之上,但又与纯粹的理性认识不同。
那么,何谓“情感的会心”?李长之虽未直接加以详细解说,但从字面上看,这就要求以情感把握情感。显然,情感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关键词。李长之认为情感构成了文艺及其所表现的现实的全部,“文艺而离开情感,全是魔道”。所以,以文艺为对象的批评不仅要从情感出发,而且要以情感为归宿。他提出“感情的批评主义”,就是要将情感贯穿于文艺批评的全过程,“在批评一种文艺时,没有感情,是决不能够充实、相近、捉住要害”。这进一步说明了情感是文艺批评的重心。
不过,李长之所说的情感并非主观随意的,而是具有理性意味的情感。他论及“感情的批评主义”时说:“于感情的批评主义下,有两点必须注意:一是在一篇作品中爱憎要各别。唯独如此,才不顾惜,才不求全,也才能够公平。二是把带有自己个性的情感除开,所用的乃是跳入作者世界里为作者的甘苦所浇灌的客观化了的审美能力。”由此可见,“感情的批评主义”是将情感提至理智的层面:“在感情的型里,是抽去了对象,又可溶入任何的对象的。它已是不受时代的限制的了,如果文学的表现到了这种境界时,便有了永久性。”可见,“感情的型”旨在说明文学是作家用独特的语言和形象表达他对人类普遍境遇与普遍人性的独特感悟,所以其中也包含有对理性的追求。
文艺批评家在评论实践中要有“求真”的精神。李长之在解答“文艺批评家要求什么”时说:“一个字的答案,要求‘真’。”他强调“这是一种专门而艰巨的工作。然而不作文艺批评的便罢,作,便就只有如此作”。可见,他将“求真”视为文艺批评的必要事项。
那么,问题在于,如何真正实践求真?他说:“详细些,就是对于作品求一个真面目和真价值。”一是求“真面目”。这是要求文艺批评像自然科学那样进行客观的研究,以达于真理。他说:“文艺批评家的态度,无异于自然科学家的态度。为要求真,他的态度便先要忠实。”而且,他强调“碍于面子”“受了命令”“别有目的”等这都将导致批评不能做到忠实而有害于批评。故他将理性视为批评的基础,“批评是从理性来的,理性高于一切”。二是求“真价值”。这意味着文艺批评家要基于艺术自身进行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他强调文艺批评“不单要真相,还要真价”,所以“批评以理解为基础,理解须富有同情心”,这是它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地方。不唯如此,他还将文艺批评和其他理论研究进行比较,以凸显文艺批评自身独有的价值追求。他说:“批评和文学史完全是两回事。批评追求一种永久价值,它的对象是绝缘的,是独立的,是绝对的。它所处理的对象,往往抗拒着文学史所加给的封条。”在他看来,文学史重“在阐明嬗变,它不管作品有无价值,只要在史的意义上值得处理”,而批评“绝非说明某一种作品就完了,却是更要求改良,能够发生实际作用”。故批评更为注重作家作品的价值评判,旨在发掘其中的可能性意义。
一定程度上说,李长之所说的批评精神,正与这种对“真面目”“真价值”的不懈追求密切相关。为此,李长之这样写道:“这样求‘真’而不惜破坏‘假’,求‘善’而不惜疾‘恶’如仇,为‘美’而热烈地爱护、礼赞,以及与一切不完整、不调和、污秽、丑恶、缺陷相奋斗的精神,便是伟大的批评家精神。”这里,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假丑恶的批驳,可以说就是批评家求“真面目”“真价值”的结果,这也就是李长之孜孜以求的批评精神。在这种精神的指引下,文艺批评家拥有了一种正义感;他对美好的事物,“有一种深入的了解要求并欲其普遍于人人的宣扬热诚”,“对邪恶,却又不能容忍,必须用万钧之力击毁之”。而这种正义感也可说是批评家“求真”的产物。
李长之启示我们,要写出有批评精神的评论,首先要以广博而贯通的学识为基础,形成可将理性和情感相汇通的“情感的会心”能力,更为关键的是要有一种“求真”的态度和精神。